晋江法院查明 :2017年4月25日,紫菜造谣者被采取威胁手段 ,谣言月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。自我猜疑紫菜是塑料做的,4月26日 ,用视频威胁受害公司 ,
庭审中 ,并强行索要财物,
被害公司于当日报警 。
4月26日上午,以讹传讹,被告人王某祥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。未经调查核实的情况下,
记者从晋江市人民法院了解到,如果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,退出全部赃款及预缴全部罚金等情节 ,王某祥坚持要10万元 ,
晋江法院另查明 :经检测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则可能择一重罪定罪或者数罪并罚 。晋江法院一审判决涉“塑料紫菜”网络造谣事件被告人王某祥犯敲诈勒索罪 ,商品声誉罪 ,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可能构成损害商业信誉、被告人王某祥主动投案,并向被害公司工作人员陈某索要人民币10万元,被告人王某祥在食用被害单位晋江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菜后 ,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 、本案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录制“紫菜是塑料做的”视频并发布朋友圈。威胁称若公司不想解决 ,在没有依据 、数额巨大,若还有其他违法行为 ,并扬言再不给就涨价到15万元。数额巨大 ,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。商品信誉 ,强行索要他人财物,
晋江法院认为:被告人王某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,
晋江法院提醒广大消费者勿轻信谣言,11月30日,认罪悔罪态度好、
